8名保代遭“资格罚”:归入暂停业务类名单,涉及6家券商
8名保代遭“资格罚”:归入暂停业务类名单,涉及6家券商
8名保代遭“资格罚”:归入暂停业务类名单,涉及6家券商又有(yǒu)8名保荐代表人(保代)被归入中国证券业协会(下称“中证协(zhōngzhèngxié)”)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业务类)。
5月23日,中证协官网显示,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业务类)目前共有15位保代在列,相较于此前名单,新增了(le)8名保代(míngbǎodài)的信息,涉及(shèjí)6家券商,分别为申万宏源承销(chéngxiāo)保荐的吴杏辉(wúxìnghuī),国元证券的马志涛、徐明,财信证券的蒋序全,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东吴证券的王新、张琦,中金公司的赵善军。
需要指出(zhǐchū)的是,财信证券的蒋序全和广发(guǎngfā)证券的李佳佳,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(fēi)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时,执业机构均在东吴证券。
具体而言,处罚涉及的保荐(bǎojiàn)项目方面,中证协官网资料显示,申万宏源(hóngyuán)承销保荐的吴杏辉涉及国宏(guóhóng)工具系统(无锡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国宏工具”)的IPO项目。
3月7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(下称“上交所”)纪律处分决定书(juédìngshū)显示(xiǎnshì),经查明,国宏工具项目保荐(bǎojiàn)代表人吴杏辉、雷晨予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(zhōng),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。上交所决定,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予以通报批评,对吴杏辉、雷晨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(qiānzì)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。
国元证券的马志涛、徐明均涉及安徽(ānhuī)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安芯电子)的IPO项目(xiàngmù)。
2月25日,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经查明,保荐人马志涛、徐明(xúmíng)相关核查工作存在重大缺陷,作出(zuòchū)的核查结论与事实明显不符。上交所决定,对国元证券予以通报批评(tōngbàopīpíng),对马志涛、徐明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(wénjiàn)及(jí)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。
财信证券的蒋序全、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在东吴证券任职时,参与了(le)吉林紫鑫药业(yàoyè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紫鑫药业”)的非公开发行。
1月2日,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(xiǎnshì),东吴证券在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(gōngkāi)发行股票提供保荐(含持续督导)服务过程中未(zhōngwèi)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(xūjiǎ)记载。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,蒋序全、李佳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决定,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(jǐyǔ)警告,针对紫鑫药业项目,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.80万元(wànyuán),并处以(chǔyǐ)413.60万元罚款。对蒋序全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;对李(lǐ)佳佳给予警告,并处以10万元罚款。
东吴证券王新、张琦均(zhāngqíjūn)涉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(下称“国美通讯”)的非公开项目。
1月2日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东吴证券在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(fāxíng)股票(fāxínggǔpiào)提供保荐承销服务过程中未(zhōngwèi)勤勉尽责,未审慎核查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出具(chūjù)的《发行保荐书》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,张琦、王新为直接负责(fùzé)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决定,对(duì)东吴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针对国美(guóměi)通讯项目,没收保荐业务(yèwù)收入94.34万元,并处以(chǔyǐ)100万元罚款,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.70万元,并处以50万元罚款。对张琦给予警告,并对保荐执业行为(xíngwéi)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、20万元罚款;对王新给予警告,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、20万元罚款。
中金公司(zhōngjīngōngsī)的赵善军则(jūnzé)涉及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思尔芯”)的IPO项目。
2024年12月20日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(sīěrxīn)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(zhōngwèi)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,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(dàibiǎorén)赵善军、陈立人是直接(zhíjiē)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决定(juédìng),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(jǐyǔ)(jǐyǔ)警告,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,并处以600万元罚款。对赵善军、陈立人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。
2024年9月20日,中证协发布《关于修订<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>的(de)决定》,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(jīzhì),强化(qiánghuà)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(shēngyù)约束(yuēshù)。并在A、B、C三类名单基础上新增一项D类(暂停业务类)名单,旨在进一步压实投行“看门人”责任,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。
据悉,D类展示的是资格罚,采取动态(dòngtài)更新机制,并非固定名单,罚毕就会离开榜单,主要与(yǔ)保代被具体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其(qí)期限挂钩。
澎湃新闻高级记者 田忠方(tiánzhōngfā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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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有(yǒu)8名保荐代表人(保代)被归入中国证券业协会(下称“中证协(zhōngzhèngxié)”)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业务类)。
5月23日,中证协官网显示,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D(暂停业务类)目前共有15位保代在列,相较于此前名单,新增了(le)8名保代(míngbǎodài)的信息,涉及(shèjí)6家券商,分别为申万宏源承销(chéngxiāo)保荐的吴杏辉(wúxìnghuī),国元证券的马志涛、徐明,财信证券的蒋序全,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东吴证券的王新、张琦,中金公司的赵善军。
需要指出(zhǐchū)的是,财信证券的蒋序全和广发(guǎngfā)证券的李佳佳,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(fēi)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时,执业机构均在东吴证券。
具体而言,处罚涉及的保荐(bǎojiàn)项目方面,中证协官网资料显示,申万宏源(hóngyuán)承销保荐的吴杏辉涉及国宏(guóhóng)工具系统(无锡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国宏工具”)的IPO项目。
3月7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(下称“上交所”)纪律处分决定书(juédìngshū)显示(xiǎnshì),经查明,国宏工具项目保荐(bǎojiàn)代表人吴杏辉、雷晨予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(zhōng),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。上交所决定,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予以通报批评,对吴杏辉、雷晨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(qiānzì)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。
国元证券的马志涛、徐明均涉及安徽(ānhuī)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安芯电子)的IPO项目(xiàngmù)。
2月25日,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,经查明,保荐人马志涛、徐明(xúmíng)相关核查工作存在重大缺陷,作出(zuòchū)的核查结论与事实明显不符。上交所决定,对国元证券予以通报批评(tōngbàopīpíng),对马志涛、徐明予以6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(wénjiàn)及(jí)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。
财信证券的蒋序全、广发证券的李佳佳,在东吴证券任职时,参与了(le)吉林紫鑫药业(yàoyè)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紫鑫药业”)的非公开发行。
1月2日,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(xiǎnshì),东吴证券在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(gōngkāi)发行股票提供保荐(含持续督导)服务过程中未(zhōngwèi)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(xūjiǎ)记载。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,蒋序全、李佳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决定,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(jǐyǔ)警告,针对紫鑫药业项目,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.80万元(wànyuán),并处以(chǔyǐ)413.60万元罚款。对蒋序全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;对李(lǐ)佳佳给予警告,并处以10万元罚款。
东吴证券王新、张琦均(zhāngqíjūn)涉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(下称“国美通讯”)的非公开项目。
1月2日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东吴证券在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(fāxíng)股票(fāxínggǔpiào)提供保荐承销服务过程中未(zhōngwèi)勤勉尽责,未审慎核查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出具(chūjù)的《发行保荐书》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对于东吴证券上述违规行为,张琦、王新为直接负责(fùzé)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决定,对(duì)东吴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针对国美(guóměi)通讯项目,没收保荐业务(yèwù)收入94.34万元,并处以(chǔyǐ)100万元罚款,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.70万元,并处以50万元罚款。对张琦给予警告,并对保荐执业行为(xíngwéi)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、20万元罚款;对王新给予警告,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、20万元罚款。
中金公司(zhōngjīngōngsī)的赵善军则(jūnzé)涉及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思尔芯”)的IPO项目。
2024年12月20日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(sīěrxīn)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(zhōngwèi)勤勉尽责,出具的《发行保荐书》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。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,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(dàibiǎorén)赵善军、陈立人是直接(zhíjiē)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证监会决定(juédìng),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(jǐyǔ)(jǐyǔ)警告,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,并处以600万元罚款。对赵善军、陈立人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。
2024年9月20日,中证协发布《关于修订<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>的(de)决定》,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(jīzhì),强化(qiánghuà)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(shēngyù)约束(yuēshù)。并在A、B、C三类名单基础上新增一项D类(暂停业务类)名单,旨在进一步压实投行“看门人”责任,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声誉约束。
据悉,D类展示的是资格罚,采取动态(dòngtài)更新机制,并非固定名单,罚毕就会离开榜单,主要与(yǔ)保代被具体采取的监管措施以及其(qí)期限挂钩。
澎湃新闻高级记者 田忠方(tiánzhōngfā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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