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盛茵已任宜春市委(shìwěi)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2日,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消息(xiāoxī),盛茵已任宜春市委(shìwěi)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。
南昌任免一批(yīpī)领导干部
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(juédìng):
朱金任南昌未来(wèilái)科学城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胡杨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南昌市第一医院(yīyuàn)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卫(xióngwèi)标任南昌市中心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、胡穗发任南昌市人民医院(yīyuàn)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任南昌市洪都中医院(zhōngyīyuàn)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(yúqī)刚任南昌市体育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(rèn)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;
陈旻任南昌广播(guǎngbō)电视台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南昌市住房和(hé)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(zhùfáng)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南昌市政府(zhèngfǔ)投融资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(yuánjìngrèn)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张马安任(zhāngmǎānrèn)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建设(jiànshè)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徐慧的南昌经济(jīngjì)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付磊兼任的南昌市档案局局长(júzhǎng)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职务;
免去付青岚的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职务;
免去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(zhǔrèn)职务;
免去杜琴的南昌市政务服务(fúwù)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jiànshèjú)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(húzhuāngchūn)的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曾伟群的(de)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(nián)6月12日
赣州市南康区(qū)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7月2日决定任命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副区长;
卢洸华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(júzhǎng);
肖相(xiàoxiāng)如为区商务局局长。
曾祥俊的区(qū)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李志彪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(zhíwù)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(cì)会议,于(yú)2025年7月2日任命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(wěiyuánhuì)委员、副院长。
刘小川(xiǎochuān)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曾韵瑶的(de)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(dìsānjiè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(yú)2025年7月2日任命:
黄世珍为区(wèiqū)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(wěiyuán)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(nánkāng)区第三届(dìsānjiè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依法表决通过,
朱权、周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(liàodōngméi)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蓉江街道工委委员;
王翔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天宇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东山街道工委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、陈宣海(chénxuānhǎi)、黄海蓉、彭延斌为(wèi)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街道工委委员。
寻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6月30日(rì)决定:
陈志文同志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(wěiyuánhuì)副主任;
华运萍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(lìàn)(lìàn)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刘炎军(liúyánjūn)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
潘春玲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,免去(miǎnqù)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
刘志松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(xíngzhèng)审判庭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澄江人民法庭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(zhíwù)。
赖兴华、严翔同志的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(fù)主任职务;
黄忠(huángzhōng)信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游永祥同志(tóngzhì)的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:南昌广播电视台、赣南红(hóng)新闻


盛茵已任宜春市委(shìwěi)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
7月2日,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消息(xiāoxī),盛茵已任宜春市委(shìwěi)常委、市委组织部部长。
南昌任免一批(yīpī)领导干部
经市政府研究,决定(juédìng):
朱金任南昌未来(wèilái)科学城管委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胡杨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玉申任南昌市第一医院(yīyuàn)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熊卫(xióngwèi)标任南昌市中心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丽萍、胡穗发任南昌市人民医院(yīyuàn)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圣山任南昌市洪都中医院(zhōngyīyuàn)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余期(yúqī)刚任南昌市体育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涛任(rèn)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;
陈旻任南昌广播(guǎngbō)电视台副台长(试用期一年);
袁成任南昌市住房和(hé)城乡建设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陶霆任南昌住房(zhùfáng)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曾振宇任南昌市(nánchāngshì)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南昌市政府(zhèngfǔ)投融资创新中心副主任职务;
袁静任(yuánjìngrèn)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林勇任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(试用期一年);
熊瑾任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张马安任(zhāngmǎānrèn)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易飞任南昌市洪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;
肖敏华任南昌市建设(jiànshè)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徐慧的南昌经济(jīngjì)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;
免去付磊兼任的南昌市档案局局长(júzhǎng)职务;
免去裘国亮的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职务;
免去付青岚的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长(fùjúzhǎng)职务;
免去甘裕红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(zhǔrèn)职务;
免去杜琴的南昌市政务服务(fúwù)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罗峻的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jiànshèjú)副局长职务;
免去胡庄春(húzhuāngchūn)的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免去曾伟群的(de)南昌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2025年(nián)6月12日
赣州市南康区(qū)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7月2日决定任命:
周魁为区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副区长;
卢洸华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(júzhǎng);
肖相(xiàoxiāng)如为区商务局局长。
曾祥俊的区(qū)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;
李志彪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(zhíwù)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(cì)会议,于(yú)2025年7月2日任命:
胡琅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(wěiyuánhuì)委员、副院长。
刘小川(xiǎochuān)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曾韵瑶的(de)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(dìsānjiè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(yú)2025年7月2日任命:
黄世珍为区(wèiqū)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。
罗志凌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(wěiyuán)会委员职务。
赣州市南康(nánkāng)区第三届(dìsānjiè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,于2025年7月2日依法表决通过,
朱权、周中慧、张璇、肖瑜、廖冬梅(liàodōngméi)为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蓉江街道工委委员;
王翔、谢宝金、黄荣、蓝天宇、袁惠萍为赣州市南康区(qū)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rénmíndàibiǎodàhuìchángwùwěiyuánhuì)东山街道工委委员;
王齐明、邹婷、陈宣海(chénxuānhǎi)、黄海蓉、彭延斌为(wèi)赣州市南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水街道工委委员。
寻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(huìyì),于2025年6月30日(rì)决定:
陈志文同志为寻乌县监察委员会(wěiyuánhuì)副主任;
华运萍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(lìàn)(lìàn)庭庭长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刘炎军(liúyánjūn)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
潘春玲同志(tóngzhì)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,免去(miǎnqù)其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
刘志松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(xíngzhèng)审判庭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涂鑫同志为寻乌县人民法院澄江人民法庭副庭长(fùtíngzhǎng),免去其寻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(zhíwù)。
赖兴华、严翔同志的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副(fù)主任职务;
黄忠(huángzhōng)信同志的寻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游永祥同志(tóngzhì)的寻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来源:南昌广播电视台、赣南红(hóng)新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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